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