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司函〔2024〕2248号)(以下简称复函)。根据复函,公司自营业务可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复函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进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目标,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并将相关业务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