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典新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西典新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2,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3,025,267.5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04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24年11月30日余额 | 理财金额 | 活期余额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102170719200658362 | 35,024,019.80 | 35,000,000.00 | 24,019.80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 643488118 | 249,638,687.87 | 249,638,687.87 | -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苏州虎丘支行 | 86031110000180694 | 50,869,935.81 | 50,869,935.81 | -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银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51608000001607 | 59,029,227.32 | 50,000,000.00 | 9,029,227.32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32250198863600006899 | 45,465.61 | - | 45,465.61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 | 8112001012500774936 | 52,785,420.22 | 50,000,000.00 | 2,785,420.22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543080105073 | 36,074,420.07 | 35,990,000.00 | 84,420.07 |
成都西典新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 643487400 | 85,477,407.59 | 73,000,000.00 | 12,477,407.59 |
成都西典新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苏州虎丘支行 | 86011110000144017 | - | - | - |
苏州西典新能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新区何山路支行 | 1102170719200657460 | 14,907,139.92 | - | 14,907,139.92 |
合计 | 583,851,724.21 | 544,498,623.68 | 39,353,100.53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建项目 | 24,394.46 | 21,859.14 | 17,002.17 |
2 | 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 38,515.54 | 38,515.54 | 521.47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91.84 | 6,591.84 | 792.62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14,881.65 |
合计 | 89,501.84 | 86,966.52 | 33,197.91 |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对“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建项目 | 2024年第四季度 | 2025年第四季度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建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薄膜和直焊技术目前处于新老技术迭代期,公司综合考虑其迭代进度及新技术产线投入的节奏,调整项目实施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将“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第四季度。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募投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将“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第四季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保荐人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树亮 张鹏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