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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松智能: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5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943,359.75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54,781,452.20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19日,公司总股本86,846,8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37,114.9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回报股东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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