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归属条件的130名激励对象归属174.8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其中,为避免短线交易行为,部分激励对象的归属事宜将推迟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1,580,000股增加至403,192,4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03,192,4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等公司实际情况,《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58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万元。
万元。 | 40,319.24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15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319.24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