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通过电话、通讯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名,监事李宇、邵志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继恒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