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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77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7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0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董事郭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024年12月回购注销了2,547,779股限制性股票及4,965,213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37,652,529,195股减少至37,645,016,203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37,645,016,203元。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拟对《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6日公告了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等有关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候选人名单如下:

1、陈炎顺先生、冯强先生、高文宝先生、王锡平先生、郭川先生、

叶枫先生、金春燕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唐守廉先生、张新民先生、郭禾先生及王茤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通过对上述十一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未发现候选人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候选人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候选人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十一名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中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张新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上述十一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鼓励人才勇于任事,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者的风险,避免公司因承担高昂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费用而导致股东利益受损,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公司计划继续为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内购买责任保险。其中,保费每年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承保人应为合格的保险机构。

由于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电控产投拟投资显智链二期基金及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控产投拟投资显智链二期基金及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郭川先生、叶枫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办理贷款置换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办理贷款置换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陈炎顺先生,经济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首席执行官),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下属子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京东方光电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理事长,2020年获评全国劳动模范,2021年荣膺《中国新闻周刊》年度经济人物,2024年获评“David Sarnoff产业成就奖”。

陈炎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2,900,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强先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工程师。1998 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科技园事业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京东方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总经理,健康服务事业群 Co-CEO,智慧医工业务董事长兼 CEO,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副主席、首席人事官,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松彩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冯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975,7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文宝先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2003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席,京东方精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等职务。高文宝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860,7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锡平先生,大学本科。曾任南京瀚宇彩欣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历任公司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显示事业Co-CEO、首席采购官、中台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北京京东方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王锡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852,4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川先生,硕士,二级律师。曾任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法律事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董事。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郭川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枫先生,工学学士,工程师。曾任北京建中机器厂副厂长,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京大华无线电仪器厂厂长,北京大华无线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派专职董事,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叶枫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春燕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建中机器厂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北京798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财务总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证券部副总监、资本运作部副总监、总监等职务。

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七九八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电控集成电路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国芯

聚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金春燕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唐守廉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处长、管理与人文学院院长、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北京邮电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常委和校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主席等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兼任工业与信息化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市场学会常任理事、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高级会员、中国商业统计学会常务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评议专家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守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新民先生,管理学博士,教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会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张新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禾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等。

郭禾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茤祥先生,管理学博士,北京大学工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厦门北大泰普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北大泰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大学工学院副院长、内蒙古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大学工学院研究员、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中国产学研融合创新体系研究中心主任。

王茤祥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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