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针对本次债务豁免事项,独立董事对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债务豁免函》等资料进行了事先审阅。本次债务豁免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竹泉、韩斌、贾彦龙、赵忆波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