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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4-09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月2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O89)。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4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宋伟民先生和股东、董事刘忠池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认为上述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等原因,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提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2024年12月23日,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持有公司60,124,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向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1月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月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院1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3.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其中提案3.00、4.00、5.00、7.00涉及的内容作为《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4年12月30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芝永

电话:010-61271947

传真:010-61271705

电子邮箱:cge@cge.com.cn

6.注意事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

原件到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3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22.投票简称:中化投票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上述非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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