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聚星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9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4年10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83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2,687,5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32,326,738.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360,761.7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3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4〕10266号《验资报告》验证。2024年12月,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5,824,500股,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403,12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921,172.06元后,实际增加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81,952.94元。截至2024年12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到账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4〕10778号《验资报告》验证。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44,654,500股(含超额配售),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35,247,910.31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43,842,714.69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3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募投项目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聚星科技 | 15,182.45 | 66.48 | 0.44% |
2 |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聚星科技 | 5,111.67 | 7.58 | 0.15%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聚星科技 | 4,000.00 | 4,000.00 | 100.00% |
合计 | - | - | 24,294.12 | 4,074.06 | 16.77% |
注:上述表格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13日,公司超募资金的投向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 超募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拟投入的超募资金金额(1) | 实际投入超募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 (3)=(2)/(1) |
1 | 拟补充流动资金 | 聚星科技 | 901,514.69 | 0.00 | 0.00% |
截至2024年12月13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余额 |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577903218510000 | 112,262,348.26 |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 | 19231201040016193 | 51,040,916.00 |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丽岙支行 | 377985342093 | 0.00 |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丽岙支行 | 366285337747 | 19,335,200.00 |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8110801012303029119 | 33,490,875.00 |
合计 | - | - | 216,129,339.26 |
注:余额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12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
四、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翟平平 | 甘强科 |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