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2日下午3点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2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2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林国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有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 其中林瑞梅女士、戴建宏先生、康俊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2021-2024年度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追加确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林国彪先生、林文坤先生、林瑞梅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出具的整改报告并将认真、持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地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95)。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