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何伟成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长陆宏达,董事王婕,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宏达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在未来12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6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公司补充流动资金48,000.00万元,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上述款项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6)。
特此公告。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