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12.469元/股调整为12.357元/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12.469元/股调整为12.357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7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归属892,872股限制性股票;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归属7,636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