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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软件: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3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3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3号》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形,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年12月20日为权益授予日,以34.42元/股为授予价格,向9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377,175份股票期权。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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