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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电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3

证券代码:301628 证券简称:强达电路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达电路”)于2024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4.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10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81.9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320.4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25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208号)。公司依照相关规

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
1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万平方米多层板、HDI板项目100,000.0048,000.0036,320.41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2,000.0012,000.009,000.00

合计

合计112,000.0060,000.0045,320.4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

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产品具体类型、每次购买的产品的具体金额及期限、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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