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爱迪特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1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9,029,382股,于2024年6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7,088,145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76,117,527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18,047,6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58,069,9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981,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起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981,755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1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6,012户。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981,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限售股类型 | 限售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981,755 | 1.29% | 981,755 | 0 |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未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8,069,900 | 76.29 | -981,755 | 57,088,145 | 75.00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57,088,145 | 75.00 | - | 57,088,145 | 75.00 |
首发后限售股 | 981,755 | 1.29 | -981,755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047,627 | 23.71 | 981,755 | 19,029,382 | 25.00 |
三、股份总数 | 76,117,527 | 100.00 | - | 76,117,527 | 100.00 |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2024年12月17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张 铁 周俊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