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企业收回投资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进展的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公司”)于近日收到参股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浩蓝云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浩蓝云帆”)书面告知,其已收回对江苏新航船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船用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航”)全部投资。详情公告如下。标的企业江苏新航不属于航新科技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无关联关系。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情况
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航新科技及全资子公司珠海航新航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航新”)与专业投资机构北京浩蓝行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蓝行远”)签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浩蓝云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浩蓝云帆开展投资业务。浩蓝云帆总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 万元,其中航新科技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4,680万元,珠海航新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20万元,浩蓝行远作为普通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伙人认缴出资额25,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1 | 浩蓝行远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84.33% | 25,300 | 0 |
2 | 珠海航新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0.07% | 20 | 0 |
3 | 航新科技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5.60% | 4,680 | 4,500 |
合计 | 100% | 30,000 | 4,500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
二、浩蓝云帆对外投资情况
2017年12月28日,浩蓝云帆与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同昌”)签署《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浩蓝云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苏州船用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浩蓝云帆以4,500万元受让苏州同昌所持有苏州船用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即江苏新航)的225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为20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浩蓝云帆持有江苏新航5%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
2017年12月28日,浩蓝云帆与苏州同昌签署《关于苏州船用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乙方(即浩蓝云帆)根据协议约定条件有权要求甲方(即苏州同昌)回购
其持有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三、收回投资情况
(一)收回投资交易情况
由于对江苏新航投资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经浩蓝云帆与苏州同昌协商一致,双方于2020年11月16日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协议约定浩蓝云帆向江苏新航的控股股东即苏州同昌分期转让部分江苏新航股份,交易完成后原《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即自动终止。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回购款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人民币、万元) | 可回收股权比例 | 对应可回收股份数额(万份) |
1 | 2020年12月31日 | 1,200 | 1.261% | 58.0361 |
2 | 2021年12月31日 | 1,500 | 1.289% | 59.2862 |
3 | 2022年12月31日 | 800 | 0.757% | 34.8004 |
4 | 2023年12月31日 | 500 | 0.530% | 24.3690 |
5 | 2024年12月31日 | 500 | 0.653% | 30.0274 |
合计 | 4,500 | 4.490% | 206.5191 |
注:1.由于2019年6月11日江苏新航部分股东增资100万元,江苏新航注册资本由4,500万元增加至4,600万元,浩蓝云帆持股比例由5.00%被稀释至
4.891%。
2. 数值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交易完成后浩蓝云帆将持有江苏新航18.4669万股,持股比例为0.401%。
协议签署后,苏州同昌已按照《股权回购协议》约定分别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完成支付转让款合计4,000万元及对应交易所涉及的股权转让。
(二)收回投资交易的补充约定
江苏新航由于持续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经营面临较大压力,业绩持续下滑,经浩蓝云帆与苏州同昌协商同意对《股权回购协议》中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签署时浩蓝云帆仍持有江苏新航48.508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55%。浩蓝云帆与苏州同昌双方同意将浩蓝云帆拥有的江苏新航1.055%股权(对应股份数额48.5083万股)以500万元转让给苏州同昌。本次交易完成后,浩蓝云帆不再持有江苏新航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苏州同昌已支付全部转让款500万元,江苏新航向浩蓝云帆出具了变更后的《江苏新航船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上述交易已经完成。
四、备查文件
1. 《股权回购协议》及相关协议;
2. 《江苏新航船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