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修订 | 是 |
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5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6 | 《内部审计制度》 | 修订 | 否 |
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制定 | 否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制度全文。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