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钭正良、钭江浩、童盛军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3,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低于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查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原 预计金额 | 本次增加预计金额 | 增加后2024年预计金额 | 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8.00 | 8.00 | 5.60 |
马鞍山慈兴热能有限公司 | - | 2,700.00 | 2,700.00 | 1,606.25 | |
合计 | - | 2,708.00 | 2,708.00 | 1,611.85 |
注:马鞍山慈兴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兴热能”)原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华旺”)持有75%的股权,马鞍山华旺于2024年9月转让了持有慈兴热能75%的股权,并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慈兴热能股权转让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童盛军先生担任慈兴热能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6.3.3条相关规定,在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故慈兴热能于股权转让后的12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025年9月)为公司关联方。上述慈兴热能本次增加预计金额及对应的期间为2024年10-12月,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及对应期间为2024年10-11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5年4月14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5773556457E |
注册资本 | 38,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钭正良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滨绿大厦1幢1204室-2 |
股权结构 | 杭州恒锦投资有限公司26.79%;钭正良53.57%;钭江浩8.93%;钭粲如10.71%。 |
经营范围 |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煤炭(无储存)的销售;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697,633.10万元,净资产469,006.94万元,营业收入413,979.04万元,净利润60,698.08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口径)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马鞍山慈兴热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马鞍山慈兴热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9年7月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MA2TW5EX4B |
注册资本 | 4,2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李荣强 |
住所 | 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 |
股权结构 | 马鞍山北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95.24%;马鞍山新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76%。 |
经营范围 | 热力生产和供应,热力管网系统管理、维修、养护,热力管网系统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成果转让,机电配套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关联关系:慈兴热能原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持有75%的股权,马鞍山华旺于2024年9月转让了慈兴热能75%的股权,并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慈兴热能股权转让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童盛军先生担任慈兴热能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6.3.3条相关规定,在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故慈兴热能于股权转让后新增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马鞍山慈兴热能有限公司总资产4,291.63万元,
净资产2,039.47万元,营业收入8,991.12万元,净利润-418.79万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