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中泰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宋文文女士和许伟功先生作为公司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宋文文女士因工作内容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泰证券委派陆鹏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宋文文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为许伟功先生和陆鹏峰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公司董事会对宋文文女士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陆鹏峰先生简历陆鹏峰,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曾先后参与完成了鑫磊股份IPO、安乃达IPO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