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公司在将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