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
股东徐州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州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峰湖追光”)计划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15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近日接到峰湖追光的通知,获悉峰湖追光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期间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103,800股,累计减持变动比例为1.1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8,55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徐州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公路北侧、汉润路东侧科技创业园A2号楼206C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 | |||
股票简称 | 华东重机 | 股票代码 | 002685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1,103,800 | 1.10 | |||||
合 计 | 11,103,800 | 1.1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70,144,419 | 6.96 | 59,040,619 | 5.8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0,144,419 | 6.96 | 59,040,619 | 5.8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峰湖追光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15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峰湖追光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峰湖追光本次减持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