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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捷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3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

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国庭、李君、王理平、刘国斌、李庐易、谢国富和惠州市安可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100.00%股权和王秋勇持有的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20.00%的少数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1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张国庭发行4,448,504股股份、向李君发行1,169,489股股份、向惠州市安可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18,726股股份、向王理平发行540,209股股份、向李庐易发行496,447股股份、向刘国斌发行423,837股股份、向谢国富发行64,615股股份、向王秋勇发行3,995,2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140万元的注册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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