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45,000股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未注销股票45,000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13,411,75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后的股份数为513,366,750股),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分配利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45,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30,334,887.49元。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45,000股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股东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13,411,75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票45,000股后的股份数为513,366,7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010,025.00元(含税),结余未分配利润2,276,324,862.49元。
2.公司本次现金分红154,010,025.00元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062,463.30元的27.6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公司满足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授权内容和范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