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吴银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吴银彩女士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吴银彩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吴银彩女士,197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珠海广播电视大学外贸英语专业大专学历。1999年至2002年1月,任埃尔凯电器(珠海)有限公司报关及人事助理;2002年2月至2004年8月,任珠海市金品创业共享平台科技有限公司关务主管;2005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智迪有限船务;2009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智迪有限船务主管;2015年12月至今,任智迪科技船务主管、职工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银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