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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缆检测: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0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简称:国缆检测股票代码:30128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九区5号楼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章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国缆检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划入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被划转标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持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5,849,901股普通股股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改制前主体,本次股权划出方
《划转协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划转依据《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持有的占国缆检测总股本7.5%的5,849,901股普通股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因本次划转导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不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将持有上市公司5,849,901股股份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九区5号楼
法定代表人谢肇煦
注册资本69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D9GWCP4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登记机关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期限2023-12-27 至 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及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人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21】94号)关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改制为企业,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务均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承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主要领导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职务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谢肇煦中国北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法定代表人、主任
刘江中国北京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不存在拥有境内

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关于重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的决定》(国质检党组发【2007】69号),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机构进行整合改制重组;按照《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21】94号)关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改制为企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务均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承继。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拟将无偿受让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持有的占国缆检测总股本7.5%的5,849,901股普通股股权,实现事业单位的转企改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无偿划转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国缆检测总股本7.5%的5,849,901股普通股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购买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国缆检测5,849,9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50%。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情况

(一)概况

为实现事业单位的转企改革,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拟将无偿受让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持有的占国缆检测总股本7.50%的5,849,901股普通股股权。

(二)《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双方

《划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4年12月16日在北京市签署。甲方(划出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乙方(划入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

(1)此次划转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占国缆检测总股本7.5%的5,849,901股普通股股权。

(2)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

3.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

4.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次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调整。

5.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首日起自动生效:

(1)协议双方完成本协议的签署,即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及加盖公章;

(2)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针对本次划转出具的批准或者备案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偿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批准事项

因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已完成事业单位转企工作,机构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务均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承继,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应履行的相关事项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所属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的程序:

2024年7月23日,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审议通过。2024年11月28日,获得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检关于同意无偿划转认证中心所持国缆检测股份的批复》。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协议各方不存在补充协议,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做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中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出具的《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关于重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的决定》;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司局出具的《关于转去<中央编办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改革工作方案批复>的函》;

5.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联合签署的《关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完成转企改制后名称变更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7.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中检关于同意无偿划转认证中心所持国缆检测股份的批复》;

8.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询。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888号办公室电话:021-6549333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肇煦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888号
股票简称国缆检测股票代码3012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九区5号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 持股数量:无 持股比例:无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由0股增加至5,849,901股(直接持有) 变动比例:由0%增加至7.50%(直接持有)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办理完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程序 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本次交易为无偿划转,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肇煦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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