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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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32,212,226.82元,核销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持有单位名称 | 核销的账面余额 | 已计提坏账金额 | 核销损益影响 | 核销原因 |
应收账款 | 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 16,115,753.44 | 14,645,966.82 | 1,469,786.62 |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
冠华天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376,221.73 | 1,011,522.97 | 364,698.76 |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 |
北京掌行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01,635.23 | 401,635.23 | - |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 |
北京千方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661,940.00 | 1,602,475.63 | 59,464.37 |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 |
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 | 37,130.00 | 37,130.00 | - |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 |
北京远航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34,433.66 | 269,495.24 | 264,938.42 | 客户破产重整,无法收回 | |
杭州千方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 880.00 | 880.00 | - |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 |
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 | 2,312,280.00 | 2,309,053.00 | 3,227.00 |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
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5,104,950.16 | 3,457,582.74 | 1,647,367.42 |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
UNVDigitalTechnologiesCompanyLimited
UNVDigitalTechnologiesCompanyLimited | 3,863,782.32 | 3,863,782.32 | - | 人保赔付款已到账 |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 798,200.28 | 798,200.28 | - | 诉讼案件已终本,无可执行财产 | |
其他应收款 | 杭州千方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 5,020.00 | 5,020.00 | - |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
合计
合计 | 32,212,226.82 | 28,402,744.23 | 3,809,482.59 |
二、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合计32,212,226.82元,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年度损益3,809,482.59元(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对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合计32,212,226.82元,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