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晶晶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进度的具体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及“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0月31日。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