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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1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胜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基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及“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0月31日。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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