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66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公司与关联人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参照同类业务的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制定,定价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78.58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由公司下属公司与交易对方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参照同类业务的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制定,定价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租赁支出 | 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 | 278.58 | 84.82 | 172.66 | 188.26 | 57.02 |
合计 | - | 278.58 | - | 172.66 | 188.26 | - |
注:1、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预计金额占2024年全年预测金额的比例,未经审计。
2、前述预计关联交易中,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冠城嘉和物业有限公司向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承租停车场租金预计为88.16万元/年,为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承租办公场所及车位共计190.42万元/年,为2025年续租。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0642384X9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冠城园8号楼4层8-7-404注册资本:8,256.2446万元法定代表人:韩华娟成立日期:2014年7月8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北京民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7.89% |
北京冠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 12.11% |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407,246,493.14 | 252,756,509.23 |
总负债 | 326,046,283.42 | 22,638,317.76 |
净资产 | 81,200,209.72 | 230,118,191.47 |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7,158,155.05 | 8,226,988.60 |
净利润 | -574,637.57 | -2,683,379.71 |
资产负债率 | 80.06% | 8.96% |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韩华娟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5、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合法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承租办公场所及车位,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租金按季度支付。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冠城嘉和物业有限公司为取得管理收益向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承租停车场进行经营管理,承租期限预计不超过1年。
前述关联交易价格由公司下属公司与交易对方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参照周边同类业务的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制定,定价方式符合合理的市场化原则。
公司将依照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实际经营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