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公告编号:2024-110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