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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4-090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司”)提供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下同)的财务资助,本额度可在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使用,资金占用费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央行LPR)收取,根据资金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2、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

被资助对象信息系统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但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在向其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其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信息系统公司提供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信息系统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付其他与经营直接相关的款项等。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任一时点资助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提供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本额度可在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使用,可根

据信息系统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向其分次提供财务资助,每笔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资金占用费率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央行LPR)收取,根据资金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本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两家股东珠海市捷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时代新科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北京神州数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向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对信息系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5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00644E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8号楼3层101-307

6、法定代表人:李侃遐

7、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

飞行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公司为信息系统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信息系统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信息系统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6,244万元、负债总额为140,9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5,303万元、营业收入为162,7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万元。

11、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两家参股股东珠海市捷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时代新科实业有限公司因不具体参与经营管理,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但以其持有的北京神州数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向公司提供担保。

12、信息系统公司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生过财务资助逾期无法偿

刘静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崔晓天

珠海市时代新科

实业有限公司

珠海市捷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

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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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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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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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累计向信息系统公司提供了人民币22,340万元的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信息系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9,800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信息系统公司提供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本额度可在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使用,资金占用费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央行LPR)收取,根据资金实际使用天数结算。信息系统公司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款项,不得利用资助资金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被资助对象信息系统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但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在向其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其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目前信息系统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两家参股股东珠海市捷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时代新科实业有限公司因不具体参与经营管理,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但以其持有的北京神州数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向公司提供担保。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信息系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证其正常运营,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及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对信息系统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前景看好,且信息系统公司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央行LPR)收取,根据资金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合理公允。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两家参股股东珠海市捷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时代新科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北京神州数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向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信息系统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信息系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9,800万元,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意见。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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