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12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人员信息: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业务信息: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1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 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杜高强 | 2014年 | 2015年 | 2013年 | 2023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李光 | 2020年 | 2016年 | 2023年 | 2024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洪权 | 2004年 | 2007年 | 2007年 | 2023年 |
(1)项目合伙人杜高强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1年 |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年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年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年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年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年 |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3年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3年 |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3年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光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3年 |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洪权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1年 | 天津森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1年 |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1年 |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1年 | 石家庄新华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1年 | 一重集团常州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1年 |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石家庄新华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一重集团常州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3年
2023年 |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3年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3年 | 一重集团常州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诚信记录
近三年,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119.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36万元(含税),与2023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已对中审众环资格证照、相关信息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和能力,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公司提供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及较强的执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没有出现任何失误和违法违规行为,能够胜任公司的财
务和内控审计工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