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4-050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6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4年12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周建华、魏雪梅、陈德隆、邱清和、刘新宇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QFII、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企业类股东关联方
公司对企业类股东关联方2025年额度控制要求为:所有企业类股东关联方授信余额最高1000亿元,其中高风险授信余额、债券投资余额合计不超过200亿元。
单个股东关联方授信余额最高350亿元,其中高风险授信余额、债券投资余额合计不超过50亿元,债券主承额度不超过40亿元;单个股东关联集团授信余额最高650亿元,其中高风险授信余额、债券投资余额合计不超过110亿元,债券主承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授信额度 | 2024年10月底高风险业务余额 | 2024年10月底低风险授信余额 | 2024年10月底债券承销余额 | 2024年10月底债券投资余额 | 2024年10月底金市通交易量 |
1 |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单个关联方授信最高200亿元:其中高风险授信最高30亿元,低风险授信最高120亿元,债券主承额度最高30亿元,债券投资最高15亿元,金市通交易量最高2亿美元; 单个关联集团授信最高400亿元:其中高风险授信最高60亿元,低风险授信最高260亿元,债券主承额度最高50亿元,债券投资最高30亿元,金市通交易量最高2亿美元。 | 19.0 | 2.4 | 5.11 | 2.36 | - |
2 |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单个关联方授信最高350亿元:其中高风险授信最高20亿元,低风险授信最高250亿元,债券主承额度最高30亿元,债券投资最高15亿元,金市通交易量最高25亿美元; 单个关联集团授信最高650亿元:其中高风险授信最高30亿元,低风险授信最高500亿元,债券主承额度最 | 8.0 | 27.1 | - | - | 0.29亿美元 |
高50亿元,债券投资最高20亿元,金市通交易量最高50亿美元。
高50亿元,债券投资最高20亿元,金市通交易量最高50亿美元。 | |||||||
3 | 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单个关联方授信最高100亿元:其中高风险授信最高30亿元,低风险授信最高10亿元,债券主承额度最高40亿元,债券投资最高20亿元,金市通交易量最高1亿美元; 单个关联集团授信最高230亿元:其中高风险授信最高60亿元,低风险授信最高20亿元,债券主承额度最高100亿元,债券投资最高50亿元金市通交易量最高1亿美元。 | 19.8 | - | 17.0 | 5.9 | - |
合计 | 46.8 | 29.6 | 22.11 | 8.26 |
注:1、金市通交易量根据产品操规按最高15%折算为授信金额。
2、债券投资余额包含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DS、CRMW等)。
公司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同业授信预计额度为: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最高21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最高40亿元。同时,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对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非授信类业务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单位:亿元
序号 | 业务名称 | 2025年预计交易 累计发生额 | 截至2024年10月底累计发生额 | 2024年10月底业务余额 |
1 | 现券交易 | 50 | 4.42 | - |
2 | 分销业务 | 150 | - | - |
3 | 正回购 | 50 | - | - |
4 | 专户合作类业务 | 0.2 | 34.93 | 88.3 |
5 | 债券发行 | 10 | - | - |
6 | 承销等投行服务 | 0.5 | - | - |
7 | 三方存管、托管业务 | 0.5 | 0.002 | 0.002 |
8 | 预留额度 | 49 | - | - |
合计 | 310.2 | 39.35 | 88.30 |
(二)商业银行类股东关联方
2025年,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如下: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最高22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50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最高47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100亿元。同时,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对与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之间的非授信类业务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单位:亿元
序号 | 业务名称 | 2025年预计交易 累计发生额 | 截至2024年10月底交易累计发生额 | 2024年10月底交易余额 |
1 | 现券交易 | 100 | 3.1 | - |
2 | 正回购 | 150 | - | - |
3 | GMRA项下正回购 | 90 | - | - |
4 | 分销业务 | 50 | - | - |
5 | 债券借贷(融入) | 80 | - | - |
6 | 同业拆入 | 50 | - | - |
7 | 债券发行 | 10 | ||
合计 | 530 | 3.1 | 0 |
此外,公司也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对2025年度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三)关联自然人及其关联企业
关联自然人及其关联企业高风险授信敞口合计不超过2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30亿元,债券投资敞口最高15亿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法人关联方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12日,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注册资本
55.6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浙江宁波,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证券业务,下设全资子公司上海甬兴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25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2号,注册资本为46.23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服装制造;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仓储运输;针纺织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机电、家电、电子器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3、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26日,为宁波市海曙国有资本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级子公司,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
4、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32年10月31日,注册地址为63 Chulia Street #10-00 OCBC Centre East, Singapore049514,注册资本180.45亿元新币。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金融和财富管理服务,包括个人业务、公司业务、投资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资金业务、保险、资产管理和股票经纪业务等。
(二)关联自然人
1、公司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
3、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行和重要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
4、第1-3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5、公司董事、监事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兄弟姐妹的配偶、成年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和配偶的兄弟姐妹;
6、下列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规定的其他自然人。
四、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与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中所发生的;公司将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对该等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此基础上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允的。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