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年12月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目录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2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纪凡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六)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具体投票时间如下:
1.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投票结束后,由监事代表、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投票计票。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总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上限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65亿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信总额度及担保上限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及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方式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上述申请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上限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包含但不限于下列主体,具体根据届时业务需要确定),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序号 | 被担保人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点 | 法定代表人、董事 | 经营范围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1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 1997/12/26 | 江苏省常州市 | 高纪凡 | 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制造、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装置安装;多晶铸锭、单晶硅棒、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组件的制造;太阳能、光能技术开发;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多晶硅、机械设备、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集成装置、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太阳能电站的建设和经营(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从事上述业务的相关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光伏产品的检测服务(凭实验室认可证书所列检测服务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本公司 |
2 | 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2010/6/23 | 江苏省常州市 | 吴森 | 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无 | 全资子公司 |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3 | 天合光能(常州)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15/10/26 | 江苏省常州市 | 陈晔 | 光电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转口贸易,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全资子公司 |
4 | 天合光能(宿迁)科技有限公司 | 2018/6/13 | 江苏省宿迁市 | 高纪凡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无 | 控股子公司(76.88%) |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5 | 天合光能(宿迁)光电有限公司 | 2019/7/5 | 江苏省宿迁市 | 高纪凡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无 | 全资子公司 |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6 | 天合光能(盐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4/25 | 江苏省盐城市 | 吴剑峰 |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全资子公司 |
7 | 天合光能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 2020/9/30 | 江苏省盐城市 | 吴剑峰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全资子公司 |
8 | 天合光能(盐城大丰)有限公司 | 2020/10/29 | 江苏省盐城市 | 吴剑峰 |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控股子公司(64.38%) |
9 | 天合储能科技(盐城大丰)有限公司 | 2022/3/9 | 江苏省盐城市 | 冯玟生 |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控股子公司(57.17%) |
10 | 天合光能(淮安)科技有限公司 | 2022/9/22 | 江苏省淮安市 | 吴剑峰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无 | 全资子公司 |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11 | 天合光能(淮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22/9/22 | 江苏省淮安市 | 吴剑峰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无 | 全资子公司 |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12 | 天合光能(义乌)科技有限公司 | 2019/5/9 | 浙江省义乌市 | 吴剑峰 | 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调试、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控股子公司(60.20%) |
13 | 天合光能(青海)晶硅有限公司 | 2022/5/8 | 青海省西宁市 | 徐强 |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全资子公司 |
14 | 常州天合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2012/10/29 | 江苏省常州市 | 王鹏 | 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系统工程、风能电站工程、储能电站工程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风能发电设备、储能设备、节能设备、环保产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销售;智慧城市项目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及能效管理服务;售电;热力供应;碳排放权销售;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电力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智慧城市工程总承包;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化工设备、机电设备安装,维修,调试;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能源应用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全资子公司 |
15 | 江苏天合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12/12/28 | 江苏省常州市 | 朱亚民 | 太阳能光伏电站、风能电站的实业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风能发电;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电站相关设备、多晶铸锭、单晶硅棒、电池片、硅片光伏组件、光伏产品及配件、新能源产品(除专控)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太阳能光伏电站及风能电站的检修,调试,运行维护;从事上述业务的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涉及国家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全资子公司 |
16 | 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 | 2015/11/4 | 江苏省常州市 | 高纪凡 | 储能系统设备及配件的制造、研究、设计、技术服务;发电配套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装配、集成、销售、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控股子公司 (57.17%) |
17 | 江苏家惠户用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2021/8/6 | 江苏省常州市 | 王勇 |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控股子公司(70.09%) |
18 | 上海天合富家能源有限公司 | 2022/3/23 | 上海市 | 廖盛彬 |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控股子公司(70.09%) |
19 | 浙江富家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2021/11/25 | 浙江省丽水市 | 廖盛彬 |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无 | 控股子公司(70.09%) |
20 | Trina Solar Energy Development Pte. Ltd. | 2010/4/28 | 新加坡 | Li Yan、林明星 | Investment Holding, EPC | 无 | 全资子公司 |
21 | Trina Solar Energy Development Company Ltd. | 2020/10/22 | 越南 | 张燕飞、陈守忠 | Production of Cells and Modules | 无 | 全资子公司 |
22 | Trina Solar (Vietnam) Wafer Company Limited | 2022/6/13 | 越南 | 张继兵 | Production of other equipment. | 无 | 全资子公司 |
Specific: Production of mono ingot and mono wafer |
注:其他内容详见附件1:《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 2025年度日常经营需要,担保上限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65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系为了确保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司要求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在公司提供 100%担保的同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因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具体内容及附件1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本议案已于2024年12月1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
章或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信总额度及担保上限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及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方式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适应法律法规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六十七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联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3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3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联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六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联席董事长、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章程全文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均修改为“股东会”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其中,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12 月 1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3)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于2024 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适应法律法规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法》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12 月 1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3)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于2024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