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
更新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4年12月18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2024-068)。
根据项目实际进展以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