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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能源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发行人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二、本次发行概要 ......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4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1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5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9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30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31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2

审计机构声明 ...... 33

验资机构声明 ...... 3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5

二、查阅地点 ...... 35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甘肃能源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而来
电投集团/交易对方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甘肃省国资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长江电力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甘肃能源及控股股东的批准和授权

1、2024年3月18日,甘肃能源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2024年5月28日,电投集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方案、协议等相关议案,同意将电投集团所持常乐公司66.00%股权转让给甘肃能源。

3、2024年5月31日,甘肃省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所涉《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4、2024年5月31日,甘肃能源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5、2024年6月12日,甘肃省国资委批复同意甘肃能源本次交易方案。

6、2024年6月19日,甘肃能源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其他审批程序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5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本次重组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会议的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11号),同意公司向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9-00016号),截至2024年12月18日,中信建投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899,999,995.67元。

2024年12月19日,中信建投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2024年12月19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信建投证券划转的认股款及募集资金进行了验资。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12月19日出具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9-00015号),截至2024年12月19日止,甘肃能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335,097,001股,发行价格为5.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9,999,995.6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787,827.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2,212,168.34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335,097,001.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547,115,167.34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

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00万元(含),拟发行股票数量356,472,795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190,0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5.33元/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872,622,822股)。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及最终发行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35,097,001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356,472,795股),且发行数量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12月11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4.94元/股,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即5.33元/

股(上述计算结果均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故本次发行底价为5.33元/股。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67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5.33元/股的106.38%。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995.6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787,827.3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82,212,168.34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5,820,105599,999,995.356
2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52,910,052299,999,994.846
3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52,910,052299,999,994.84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694,885162,699,997.956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075,837119,499,995.796
6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582,01059,999,996.706
7杭州钱唐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钱唐鑫成大海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700,17654,999,997.926
8苏贵敏9,171,07551,999,995.256
9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959,44150,800,030.476
10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818,34249,999,999.146
11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18,34249,999,999.146
12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18,34249,999,999.146
13赵丙太8,818,34249,999,999.14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

-合计335,097,0011,899,999,995.67-

(六)限售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完成之日起至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止,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新增获得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后认购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于2024年12月4日向深交所报送《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发行与承销方案相关附件,包括截至2024年11月26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0家基金公司、20家证券公司、7家保险机构和110家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在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61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61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7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杭州化雨频沾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10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绍伟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5开域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16Macquarie Bank Limited
17Barclays Bank PLC
18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20Millennium 千禧年资本
21浙江国大镕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上海逐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湖南国企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北京建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9芜湖建信鼎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郭玉金
31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投资者名称
3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9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6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7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8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9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0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1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T日(2024年12月13日)前,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向238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邀请文件发送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在发行人律师的全程见证下,2024年12月13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限内,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31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产品申购信息表》和投资者适当性材料等相关附件,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前述31家提交报价的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范围内,均按要求发送了完整的相关材料,均为有效报价。按照《申购报价单》接收时间的先后排序,上述31家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为有效申购
1杭州钱唐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钱唐鑫成大海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865,500.00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为有效申购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5520,000.00
3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676,000.00
4陈小英5.669,000.00
5郭玉金5.666,000.00
6叶飞5.6615,000.00
7兰州生态创新城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515,430.00
8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355,000.00
9赵丙太5.755,000.00
10李世勇5.655,000.00
11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355,000.00
12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595,990.00
13苏贵敏5.895,200.00
14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5.9030,000.00
15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5.538,000.00
16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产品5.505,000.00
17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产品5.505,000.00
18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5.505,000.00
19J.P. Morgan Securities plc5.335,100.00
20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6.0030,000.00
5.5050,000.00
21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855,000.00
5.666,500.00
5.338,000.00
22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605,000.00
23深圳明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诚基金浩瀚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335,490.00
5.345,490.00
5.355,490.00
24UBS AG5.405,000.00
2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415,500.00
26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06,000.00
27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95,000.00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为有效申购
2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8611,950.00
5.6526,690.00
5.4135,290.00
2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8611,150.00
5.7516,270.00
5.5429,230.00
30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60,000.00
31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75,000.00

3、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67元/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35,097,00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995.67元。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5,820,105599,999,995.356
2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52,910,052299,999,994.846
3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52,910,052299,999,994.84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694,885162,699,997.956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075,837119,499,995.796
6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582,01059,999,996.706
7杭州钱唐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钱唐鑫成大海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700,17654,999,997.926
8苏贵敏9,171,07551,999,995.256
9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959,44150,800,030.476
10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818,34249,999,999.146
11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18,34249,999,999.146
12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18,34249,999,999.146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3赵丙太8,818,34249,999,999.146
合计335,097,0011,899,999,995.6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405L
成立时间2002-11-04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446,821.7716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法定代表人刘伟平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F5GUQ29
成立时间2021-12-0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世茂锦绣长江C1地块第3座武汉基金产业基地6楼601、602室
法定代表人李波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铁路、公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及管理;铁路线综合开发经营性项目投资及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26R2TB3H
成立时间2021-08-1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6,058,120 万元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5楼
法定代表人郭祥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2006-06-0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2011-06-2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71MA8ND9R26A
成立时间2021-11-1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601,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徽州南路1999号苏滁国际商务中心407-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调战新投资管理(安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杭州钱唐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钱唐鑫成大海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杭州钱唐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KHP0Q2F
成立时间2021-07-0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18号104室-20
法定代表人潘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苏贵敏

姓名苏贵敏
住址辽宁省大连市******
身份证号6201021968********

9、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D5UJJXD
成立时间2017-01-2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中心四区3号楼8层802M
法定代表人张峰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及其对投资项目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重组服务;不良资产管理、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MAD0DKFG2G
成立时间2023-09-2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250,000万元
住所宜兴市丁蜀镇陶都路33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7DAE5H5C
成立时间2021-11-2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60,500万元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269号江西省高层次人才产业园15#楼A11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2、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成立时间2021-10-1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00,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6楼62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赵丙太

姓名赵丙太
住址河北省邯郸市******
身份证号1321241972********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中包含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关联关系说明》等资料,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苏贵敏、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丙太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完成备案。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钱唐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钱

唐鑫成大海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基金,前述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程序。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
2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普通投资者
3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
6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Ⅰ类专业投资者
7杭州钱唐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钱唐鑫成大海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Ⅰ类专业投资者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8苏贵敏普通投资者
9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
10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Ⅰ类专业投资者
11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Ⅰ类专业投资者
12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
13赵丙太普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13家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等资料,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010-56051602
传真010-65186399
主要经办人员贺星强、袁钰菲、毕厚厚、田文明、李祖业、夏秀相、钟犇、黄嘉柯、周大川、王宇、王浩浩、周百川、查涛、张帅

(二)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联系电话0931-4890606
传真0931-4890606
主要经办人员柳生辉、任丹妮、党芃、胡林、王惠民、马佳佳、董灯喜、郭喜明

(三)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联系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888
经办律师赵文通、卢高兴

(四)审计机构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谢泽敏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联系电话010-82337890
传真010-8233789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有全、李积庆

(五)验资机构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谢泽敏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联系电话010-82337890
传真010-8233789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有全、李积庆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2,908,742,741股,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51,014,48570.51%
2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01,087,98610.35%
3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212,4860.59%
4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532,4660.40%
5叶飞9,771,3600.34%
6胡红7,157,0380.25%
7陈小英6,462,1400.22%
8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806,7670.20%
9蔺文泽5,105,4600.18%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025,8400.17%
合计2,420,176,02883.2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51,014,48563.23%
2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06,908,09112.54%
3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52,910,0521.63%
4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52,910,0521.63%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694,8850.88%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075,8370.65%
7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212,4860.53%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8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532,4660.36%
9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582,0100.33%
10叶飞9,771,3600.30%
合计2,662,611,72482.0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335,097,00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电投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充,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公司业务规模和收入规模都将有所扩大。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增加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该等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发

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华龙证券认为:

甘肃能源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11号)和甘肃能源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

综上,甘肃能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全部必要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本次发行的法定条件。

(二)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市公司名称: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24楼

电话:0931-8378559

传真:0931-8378560

董事会秘书:戴博文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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