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与天津信安思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友联盛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达亿钢铁有限公司、天津新亿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书》,由公司与天津新亿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天津沃顿微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顿微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沃顿微碳、天津信安思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友联盛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达亿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了《50000吨/天中水回用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5,152.26万元(不含税)价格向沃顿微碳转让50000吨/天中水回用项目(简称“中水回用”)经营权。沃顿微碳与天津友联盛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达亿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资产转让协议》,沃顿微碳以人民币2420.71万元(不含税)价格向天津友联盛业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达亿钢铁有限公司购买中水回用项目资产,《项目资产转让协议》涉及的项目资产转让手续已完成。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