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考虑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勇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