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宁辉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