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2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甲铭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范辉、王希达、史常水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1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正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甲铭、刘洁、朱新颖、刘煜无偿为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或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该情形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