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200Z0696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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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4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00Z0696号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神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4年10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江苏神通公司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江苏神通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江苏神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江苏神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江苏神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江苏神通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为江苏神通公司容诚专字[2024]200Z0696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万 斌(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 悦 | |
中国·北京 | ||
2024年 12月 19日 |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0号)核准,公司2022年1月4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81,305股,发行价为17.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050.00万元,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36,451.94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月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13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销户日期 | 募集资金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止余额 |
中国银行启东支行 | 554749379896 | 不适用 | 20,899.79 | 2,048.1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501477212068 | 2024年6月26日 | 15,552.15 | 0.00 |
合计 | 36,451.94 | 2,048.16 |
注: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账号:501477212068)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结项,无锡法兰已于2024年6月26日办理完成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4,742,313.38元全部转入无锡法兰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1、2021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承诺募集资金将用于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二期)项目、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21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入,保证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使用募集资金4,438.89万元(其中公司置换1,617.18万元,无锡法兰置换2,821.7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天职业字[2022]18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除此之外,无其他置换情况。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共使用308.46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已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2021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35,581.02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5,030.8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38.8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111.3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2,048.1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一、(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中所述。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建设的“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结项,无锡法兰已于2024年6月26日办理完成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4,742,313.38元全部转入无锡法兰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无锡法兰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止202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2,048.16万元(包括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支出的净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66%,未使用完毕的款项后续将用于支付部分工程款进度款、工程和设备的质保金、技术服务费,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公司采购的部分工程服务、设备和技术服务存在一定的瑕疵,部分工程款进度款、工程和设备的质保金、技术服务费需要在供应商完成整改后支付。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部分,实现的经济效益无法测算。该项目能够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偿债风险和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同时提升公司资本规模,满足公司后续发展需求。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2023年和2024年1-10月效益完成率分别为
38.69%和59.65%,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主要原因系:1、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设计时主要产品为核电、风电法兰及化工设备锻件,并拟着重在风电设备领域深耕,后由于募投项目建成后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启动放缓,行业竞争加剧,公司调整产品结构,主要生产核电和化工设备锻件,因此2023年未实现预计效益;2、2023年度项目处于运营初期,锻造工序设备处于调试状态时间较长,导致该段工序外协比例较高,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该设备调试完毕后,厂内全流程生产比例提高,预计效益水平将逐步提升。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22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 19 日
附件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0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7,05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5,581.02 | |||||||||
募集资金净额:36,187.07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2年使用:14,560.16 2023年使用:17,546.25 2024年1-10月使用:3,474.6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 | 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13,906.85 | 15,000.00 | 15,000.00 | 13,906.85 | -1,093.15 | 2023年8月 |
2 | 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15,550.00 | 15,550.00 | 15,562.87 | 15,550.00 | 15,550.00 | 15,562.87 | 12.87 | 2022年12月 |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注1] | - | - | 474.23 | - | - | 474.23 | 474.23 |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6,500.00 | 5,637.07 | 5,637.07 | 6,500.00 | 5,637.07 | 5,637.07 | - | 不适用 |
合计 | 37,050.00 | 36,187.07 | 35,581.02 | 37,050.00 | 36,187.07 | 35,581.02 | -606.05 | - | ||
法定代表人:吴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其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冬香 |
注1:“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2024年 6 月 26 日,“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474.23万元,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附件2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0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 | 2022 | 2023年 | 2024年1-10月 | ||||
1 | 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 | 不适用 |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实现年营业收入19,700万元,本项目所得税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0.70%,本项目达产后14个月内的预计净利润为1,703.38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721.74 | 870.48 | 2,592.22 | 是[注1] |
2 | 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实现年营业收入19,800万元,本项目所得税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1.55%,本项目达产后第一年和第二年1-10月的预计净利润分别为1,702.88万元和1,800.06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58.86 | 1,073.80 | 1,732.66 | 否[注2]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3] | |
合计 | 2,380.60 | 1,944.28 | 4,324.88 | ||||||
法定代表人:吴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其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冬香 |
注1:乏燃料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二期)项目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9月至2024年10月效益完成率为152.18%。注2: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和2024年1-10月效益完成率分别为38.69%和59.65%,未达到预计效益。注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承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