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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严骏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会议就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韩力作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调整了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发行对象韩力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约定和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和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所作出的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振华: 严骏: 孙健: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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