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7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期间任意时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1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特别决议议案:2.00。该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关联股东;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持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须在2025年1月3日19:00前送达至公司,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参会资料或证件的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3日(星期五)上午9:30-13:30;下午15:00-19: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月3日(星期五)下午19: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1号川宁生物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顾祥、齐萍;
(2)联系电话:0999-8077777-9278;
(3)联系传真:0999-8077667;
(4)联系邮箱:ir@klcnsw.com;
(5)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1号川宁生物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01
2、投票简称:川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1.00 |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 “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