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召开,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叶光明、蔡舒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