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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制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规范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可持续发展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ESG,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章 可持续发展管理原则第四条 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公司战略相融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总体目标、管理体系、战略、关键指标与目标等应与公司战略目标有机融合,通过可持续发展管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竞争、创新和抗风险等方面的能力;

(二)与公司运营管理相融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工作应与公司运营管理紧密融合,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的统筹协调、系统管理;

(三)依法依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开展工作。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所处行业特点、行业发展阶段、自身商业模式、所处价值链、国内国际主流ESG评级体系要求等情况开展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取和确定可持续发展议题(以下简称“议题”)、构建ESG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具有公司特色的议题矩阵等;

(四)持续改进优化。公司将长期推进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定期评估各项管理措施的进展和成果,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优化管理策略,逐步提升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水平和绩效。

第三章 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致力于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和运营高效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为可持续发展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第六条 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由治理层、管理层、执行层组成。其中,治理层包括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管理层为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委员会;执行层为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由公司证券部、总部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是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统筹领导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工作,对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汇报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负责对其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审议和批准发布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监管公司可持续发展事宜、批准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方针、策略及目标,以及按相关目标检讨进度、检讨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

第八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其具体职责由《联创光电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

第九条 公司设立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委员会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管理层,由公司总裁担任组长,分管副总裁或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

(二)制定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工作计划,总结可持续发展体系运行及各事项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三)推动落实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细则,制定可持续发展相关管理制度及措施;

(四)组织公司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的识别与评估,汇总和优化应对措施;

(五)组织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工作;

(六)组织收集汇总年度可持续发展披露信息,完成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工作;

(七)组织可持续发展相关培训工作;

(八)定期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进行可持续发展工作及发展趋势等汇报;

(九)落实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作为常设机构,主要成员包含公司证券部、总部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子公司相关人员。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并开展ESG建设工作;

(二)开展ESG四支柱(即“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框架建设;

(三)制定ESG建设成效的考核依据;

(四)向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委员会汇报建设成效、目标完成情况及下一步规划;

(五)按合规要求披露公司可持续信息,并在此基础上传播公司ESG理念、目标、成就;

(六)执行公司可持续发展年度工作计划;

(七)建立完善可持续发展各议题专项管理制度;

(八)执行可持续发展各议题相关管理措施;

(九)开展可持续发展各议题相关风险和机遇识别与评估工作,制定并执行应对措施;

(十)执行利益相关方沟通工作,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合理回应其可持续发展需求;

(十一)负责本议题可持续发展信息收集整理、指标统计和报送工作;

(十二)配合开展公司可持续发展宣贯、培训工作;

(十三)参与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和课题研究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有权对公司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证券部负责汇总相关意见,并依据相关规定将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或董事会审议(如涉及)。

第四章 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委员会会议以及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会议三大会议机制。运作方式如下:

(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联创光电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事项进行研究;

(二)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委员会会议分为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委员会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可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临时会议。

(三)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会议分为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可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委员会需梳理和汇总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工作相关需求,不定期向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进行汇报。

第十四条 公司建立可持续发展相关绩效指标,并逐步将相关绩效指标纳入薪酬政策和考核评价体系。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十六条 公司在进行重大战略制定、重大交易决策时,应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纳入考虑的范畴。公司制定内部管理流程时,应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融入其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制度的解释权与修订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份上市地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地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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