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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港: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4-052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产品类型: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的额度: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公

司”)本次拟增加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数据港增加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新增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新增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情况概述

(一)新增现金管理额度的目的及产品类型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新增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新增后的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决议有效期

新增额度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

(四)信息披露

公司在开展现金管理行为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数据港增加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新增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新增额度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新增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三、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现金管理的收益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控措施降低现金管理风险:

(一)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结合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对拟购买的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的产品。

(二)公司将通过建立台账对资金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和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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