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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8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本次担保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为其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授信事宜,嘉拓智能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嘉拓智能为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89,000万元。2024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69,000万元,公司前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82.9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2.90%。本次被担保人深圳新嘉拓2024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近日,因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授信事宜,嘉拓智能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嘉拓智能为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89,000万元。2024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69,000万元,公司前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180,000万元。在不改变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已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调剂至控股子公司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故公司为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80,000万元调减至17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9日、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10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新嘉拓

公司名称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54989030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金二十路6号B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气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线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与公司关系深圳新嘉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股权71.54%,嘉拓智能持有深圳新嘉拓股权100%。
总资产665,158.05万元负债合计585,850.86万元
净资产79,307.19万元
营业收入146,124.72万元净利润18,740.10万元

注:上述系深圳新嘉拓2024年半度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一

(1)相关人:

保证人: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债务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2、《最高额保证合同》二

(1)相关人:

保证人: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本次被担保的深圳新嘉拓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其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180,000万元。在不改变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已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调剂至控股子公司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故公司为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80,000万元调减至17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9日、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10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82.9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2.90%。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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