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82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峰水泥”)全资孙公司诸暨上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混凝土”)及控股孙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上峰杰夏”)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意向,拟合计向银行申请8,800万元的融资授信,其中,诸暨混凝土拟通过信用证向银行融资3,000万元,由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安徽上峰杰夏拟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5,800万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上峰杰夏”)为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一、 新增担保额度概述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诸暨上峰混凝土有限公司 | 100% | 24.6% | 0 | 3,000 | 0.34% | 否 |
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81.48% | 11,100 | 5,800 | 0.66% | 否 |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融资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2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板桥村何甲组22号
法定代表人:朱江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销售;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工业废水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城市及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9月30日 |
总资产 | 40,408.16 | 33,406.04 |
总负债: | 31,679.48 | 27,219.1 |
银行贷款 | 14,094.23 | 15,725.64 |
流动负债 | 24,353.34 | 17,479.98 |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 0 | 0 |
净资产 | 8,728.68 | 6,186.94 |
营业收入 | 10,910.87 | 7,093.98 |
利润总额 | 1,998.26 | 220.05 |
净利润 | 1,981.50 | 220.05 |
注:上述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审计。
3、经查询,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诸暨上峰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9月26日注册地址:诸暨市次坞镇大院里村法定代表人:俞小峰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 | 100%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9月30日 |
总资产 | 23,785 | 20,772 |
总负债: | 8,363 | 5,111 |
银行贷款 | 0 | 0 |
流动负债 | 8,359 | 5,111 |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 0 | 0 |
净资产 | 15,422 | 15,661 |
营业收入 | 16,969 | 10,064 |
利润总额 | 208 | -29 |
净利润 | 166 | -31 |
注:上述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审计。
3、经查询,诸暨上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被担保对象及相关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计划融资资金为孙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杰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被担保对象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
3、同意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为孙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同意授权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杰夏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本次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4、同意将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新增对外担保计划自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担保期限内均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8,800万元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52,073.25万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82,25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8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9,823.2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0%。
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