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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科技: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规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5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规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维护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懋科技”)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拟增加股份回购规模,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除调整回购规模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00亿元(含),不超过8.00亿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华懋科技关

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基于本次回购方案回购任何股份。

二、 本次增加回购规模的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经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规模,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4.00亿元(含),不超过8.00亿元(含)”。

增加回购金额后,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12/4~2025/12/3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2024/12/4
预计回购金额40,000万元~8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42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952.3809万股~1,904.7619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2.90%~5.81%

三、 本次增加回购规模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增加回购股份资金规模,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通过股东利益、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紧密结合进而促进公司长期可

持续发展。

鉴于部分回购资金源于银行回购增持专项贷款,本次增加回购规模在一定程度上相应增加了企业负债,但长远来看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增加回购规模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 增加回购规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经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规模。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规模经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且已经得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增持专项贷款)。

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承诺有效期1年,自《贷款承诺书》出具日起算。

上述《贷款承诺书》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获批的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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